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市局各相關科室、各執法支隊,市區各相關企業:
為明確我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置和管理有關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第17號)及《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粵交〔2021〕3 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揭陽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置和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揭陽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9月27日
揭陽市道路客運招呼站設置和管理規范
第一條 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便捷出行需求,有效化解營運客車在站外隨意上下客安全隱患,切實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第17號)及《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辦法》(粵交〔2021〕3號)等規定,結合揭陽市實際,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道路客運招呼站(下稱“招呼站”)是指具有明顯的候車標志,為途經營運客車提供配客功能的旅客上落點。
招呼站不屬于等級汽車客運站、便捷車站。
第三條 本規范適用于揭陽市招呼站設置和管理。本規范未規定事項,按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市招呼站設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具體實施榕城區、空港經濟區招呼站設置和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招呼站設置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招呼站的設置應當遵循客流集中、安全便利、合理布局、站點共享的原則。
招呼站的選址原則上在具備??織l件的公交車站,以及具備??織l件的機場、火車(高鐵)站、酒店、購物中心(廣場)、工業園區、旅游景區等范圍內設置。
第六條 招呼站經營者應當是《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規定的道路客運企業或客運站經營者。
第七條 招呼站實行備案制,設置招呼站的經營者,參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等相關規定,通過“廣東省道路運輸企業服務平臺”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設置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暾垐蟾妫òㄕ久?、設置地點、客運線路信息牌設置、停車位置示意圖、車輛進出流線圖等)及《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申請表》;
?。ǘ┌踩a管理制度、工作人員配置、設備設施配備等情況說明。
第八條 對材料齊全且符合備案要求的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備案,對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備案要求的,應當場或者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書面通知備案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擬申請設置的招呼站直線距離不超過1.5公里的,視為在同一地點申請設置招呼站。
申請設置同一招呼站的經營者超過3個及以上的,可以通過服務質量招投標的方式確定經營者。
第九條 招呼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運營管理規定:
?。ㄒ唬┳龊谜泻粽緲俗R標牌及各種設備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ǘ┳龊密囕v進站登記工作,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備進站配客的客運車輛信息;進站配客的客運車輛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報備變更信息;
?。ㄈ┳龊密囕v進出招呼站管理工作,采取“人等車”運營模式,進站道路客運車輛在站內停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
?。ㄋ模┳龊眯畔⒐?,提前公布進站班次和配客時間;
?。ㄎ澹┳龊贸丝同F場乘車引導工作;
?。嵭须娔X聯網實名制售票,不得為未購票乘客提供乘車服務;
?。ㄆ撸┎坏媒蛹{未經報備或非營運客車進站上落客。
第十條 招呼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ㄒ唬┩晟瓢踩a條件,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ǘ┞鋵嵆丝?00%實名制管理,對上車乘客實行實名查驗;(三)對上車乘客及行李實行100%安檢,嚴防違禁品上車;(四)清點出站道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確保道路客運車輛
不超載出站;
?。ㄎ澹┕澕偃湛土骶奂陂g,適當加派工作人員做好現場管理,確保安全、有序運營。
第十一條 招呼站終止經營的,參照《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相關規定,應當提前30日書面告知所屬地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對招呼站加強日常檢查,發現招呼站經營者違反本規范的,應當責令改正。招呼站存在不落實實名查驗和安檢制度、未按規定報送進站車輛信息、接納未登記進招呼站的客運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發生影響惡劣的服務質量事件等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各級交通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招呼站的巡查,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第十四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網站、公眾號等媒介做好招呼站信息的公開工作,引導市民規范乘車。
第十五條本規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止。本規范未明確事項,按照上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